人才必須給予機會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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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必須給予機會表現

 

以台美人的文化來展現比較能與美國主流社會接軌。當然臺灣的優秀表演團體能來是很好的。但我建議他們應能在外國的場地表演,發揮更大效果。但我們不 要忽略各地本地人才。人才必須給予表演、展覽機會,人才必須鼓勵及扶持。扶持就是要讓藝術家有收入。臺灣的藝術家在國內因爲有國家的栽培,展覽的地方,經 費供給,自己同胞觀衆的支持,這些藝術家一般而言都有教師薪水,表演的演費或展覽賣畫,又有學生課外補習音樂美術,所以一般來說在國內藝術家是相當幸福 的。反觀在海外的藝術家是相當辛苦的,因爲他們沒有基本群衆的支持與鼓勵。他們以無比的毅力繼續創作,但是當他們發表時,常會“賠錢 ”。文化週如果舉辦音樂會或表演,很多人都負責賣票,但是畫展一般都因無人力財力常是將畫掛上牆壁而已,其他就看畫家去自力救濟了。以一個畫家來說將一張 空白的畫布畫好到裝框到製箱,運送到展場佈置,寄送請帖、廣告到開幕導覽、解說,營運到收場運回,點點滴滴不但都要付出心血且必須有一筆錢來辦。如果數月 或數年累積下來的作品展覽時都無人收藏,他如何繼續畫下去?開幕式一般人潮很多,大家忙著交際,以後每天很少人是一般正常現象。所以常常有人會問“畫展賣 畫嗎”?如果賣畫也會被人批評商業化: 爲什麽畫展在賣畫?那麽其他什麽時候賣畫呢?難怪臺灣的父母不鼓勵孩子做畫家!爲什麽我們看醫生、律師、會計師等我們都知道要付費,爲什麽藝術就是免費 的?如果畫展不能賣畫,又要一筆開銷,畫家是無法繼續的。如果他們都沒收入只有開銷(尤其畫材是很貴的)他們如何生存並繼續努力?藝術家都是積數十年栽 培、奮鬥而來。沒有才氣與堅持無法成家,而成家後更必須以更大財力,人力去經營才能在國際上有地位。

常有人問我“陳錦芳畫這張畫要多久”? 我常說“大概一星期或一個月,但是必須積累了半世紀的追求與努力才能畫出此作品”。。我們做義工又捐獻。我們每次的展覽都須數萬元準備,況且我們是企業經 營的文化藝術公司,費用龐大。要建立陳錦芳世界藝術家的領導地位及提拔其他畫家,我都認爲不難,但必須有很大的財力,我們是非營利組織,一般必須靠捐獻, 但我們都以賣畫來維持,讓買者享受減稅。

世界上有數百萬畫家,要能自創一派並要求取得藝術史定位實在是奇蹟,所以前文建會主委陳其祿撰文說陳錦芳是臺灣的奇蹟。就我個人的經驗文化交流不亞 於政治的“Lobby”遊說影響,我們數十年除固定在自己的藝術中心畫展外,錦芳在各地的畫展、演講百多場,並做了很多學術藝術探討會。我覺得我們做了很 多金錢買不到的文化外交。如錦芳被邀請在世界科學家會議,世界Artist會議,世界領袖會議, 在『世界與會者都知道錦芳是artist from Taiwan.一個由台灣來的畫家 。所以我認爲藝術家成名不只是個人的榮耀並且是國家的瑰寶,不但能貢獻自己國家更能貢獻人類。

常有美國人對我說 “如果錦芳是猶太人,早就名揚世界。 在1980年,紐約一家很大畫廊老闆對我說『只要錦芳將陳改爲Cohen,我可以保證他成名,以他的藝術學術一定可以讓很多大收藏家收藏,其畫價就可以高 漲而價值連城。』比如世界大畫家夏嘉爾成名前他的畫只有猶太人買。現在他的作品是美金數百萬到數千萬,他的好版畫也要數萬美元。現在要買他的好油畫只能找 猶太人買,真是“肥水不落入外人田。畢卡索一生風流又有很多貴人,如前法國文化部部長就是完全支持畢卡索。畢卡索死後,其藝術遺産捐給法國政府約數十億美 元。『用錢買藝術、文化』,『畫是牆壁上的地皮』是不可否認的事實。藝術與經濟商業是不可分割的。依我30年在世界藝術圈的經驗我覺得外行人很難真正瞭解 國際藝術界的運作。但是臺灣要如何栽培能在世界成名的藝術家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課題。藝術家需要國家民族的支援。

世界文明國家都知道栽培自己的天才在世界取得藝術地位,不但爲國增光並且增進外匯以藝術産業來強化自己國家的經濟,如美國、法國、荷蘭。您可曾想過 梵谷爲荷蘭每年觀光,及藝術産業賺進多少外匯?梵谷的畫如果不是在拍賣時拍出八千多萬美金他會家喻戶曉嗎?難道因爲拍賣商業行爲,梵谷的畫就不是藝術了 嗎?其實愈有價值有定位的藝術家愈有人搶標。現在不是梵谷的時代了,不必等到死後才出名,現今社會愈有地位藝術家的畫愈有人收藏。在資訊如此發達的社會, 全世界藝術市場運作完全商業化。所有畫展活動不但需要錢且需要大資本才能辦好活動。資本愈大才能做愈大的投資去彰顯其推動藝術地位及市場的價值。

每年世界藝術市場有數千億美元的交易(不包括世界智慧財産權),僅去年世界智慧財産權就有114億美元的市場,所以目前世界大美術舘,大博物舘除了 在收藏、展覽以期借藝術教育來提昇人類心靈,豐富大衆的人文生活外更致力於藝術産業的經營,使好的藝術能徹底透過十足的商業化進入家庭生活,同時將藝術産 業的收入做為維持整個龐大美術舘的開銷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收入靠門票,及捐款。愈大的美術舘挾其財力、物力、人力做的愈好,如紐約大都會美術舘的的文創産 品之多,分銷及批發至世界各地是衆所皆知的。我們的『陳錦芳文化舘』是世界博物舘商店協會的會員,博物舘商店協會多年來也開始藝術産業的授權自製產品。經 過授權,陳錦芳在目前33個國家200多本教科書中有介紹其作品及思想,並且有很多產品如日曆,卡片等等。臺灣的故宮及歷史博物舘也有很多藝術産品但是未 做到國際化。臺灣的大學也開始做“藝術産業“及經營的課程傳授。筆者因爲在此方面實地從事藝術經紀,藝術中心及藝術產業之經營,所以也接到某些大學請我回 去開課。總之臺灣如能在藝術産業方面努力,不但可爭取巨大外匯而且可同時發揚臺灣文化。

藝術創作時是藝術,以後就必須靠商業化來經營。如果國人的觀念沒有改變還認爲藝術不能商業化,怎能談藝術産業? 如果臺灣人不買票看表演,不收藏畫作,臺灣的藝術家連生存的條件都不夠,如何有藝術産業?。

匆忙中完成此文,實在是一言難盡,在此拋磚引玉,並請不吝指教。

侯幸君於紐約 洛杉磯太平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