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化创意产业进军国际之我见

侯幸君照片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进军国际之我见

 2003年7月25日 ~ 8月2日 参加伦敦「世台会」并回巴黎文化之旅有感而写

 

重视文化创意产业吻合世界潮流

行政院提出之『十大建设』(到 2008年)中『文化创意产业』被列为第二大专桉,打破了四、五十年来一向文化、艺术在国家建设中被列为『聊备一格』的情况。可见政府对艺术文化的重视。 时代的潮流,在资讯爆炸,无远勿届的全球化『地球村』时代,具创意的文化产业不但能彰显该国的精神内涵,而且潜藏着无限的商机。

文化创意产业能带动经济发展并强化国家在国际上地位

笔者在伦敦刻意考察欧洲文化及观光产业。单就英国文豪莎士比亚来说,从伦敦的泰唔士河畔之保留原貌的莎翁剧场开始延伸到西北方约150公里莎翁的故居及刻 意恢复其13世纪中古式建筑风格的小镇,就是一宗漂亮的文化产业。它是莎翁的无价文化价值之附加收益:即变成旅游观光动线景点,而因其规划完美,包装精 緻,产品多元而收入可观。再如荷兰的梵谷,其画作价值连城,但其画作所延伸的艺术产品行销到世界各角落。而1990年梵谷逝世百周年纪念时,以阿姆斯特丹 的梵谷美术舘为中心,举国投入,引起全球的热烈反应,使世人对大小如台湾的欧洲小国之荷兰嚮往崇敬有加之馀,该次的『梵谷潮』为荷兰赚进了庞大的外汇。
不言而喻,在世界开放,交通便捷的21世纪,各国争相推出具特色的观光旅游及文化产业,而两者相辅相成。自然景观,名胜古蹟,农林特产,风情民俗均为可贵 的传统旅游产业,应加以精益求精的改进外,具创造性的艺文演展,包括美术、音乐、戏剧、舞蹈、电影等均是进军国际不可或少的当代文化产业。

大学应设文化艺术经纪课程

很多读大学艺术系目标是当教师或艺术家。纽约大学设有艺术管理课程,但对如何经纪艺术却没有深入,而艺术经纪人除通晓艺术史及创作技巧外需加上数年甚至数 十年的实际艺术经纪经验。我建议我国大学设立艺术经纪课程。课程可包括

1)音乐、戏剧、舞蹈、电影、绘画、凋塑、传统民俗艺术,

2) 设计,如服装、广告、动画、游戏软体设计等,

3)推行创意文化有关的产业如展览、经纪、规划、出版、行销、广告策划等,

4)智慧财产权(美国智慧财产权去 年有114亿美元的营业额)及艺术教育,培育设计,创意,及行销人才。文化创意产业如能大力推广可带动很多相关产业,加强经济发展。如能成功进军国际,带 动观光,赚进外汇,并能让「台湾」之名荣耀国际。既谈产业就必须大量製造,必须能畅销国际,才能有强大经济效益,因此更需要国际经纪人才。目前我国的艺术 人才普及,唯专业艺术经纪人很少,尤其是国际艺术经纪人更少。推广文化艺术产业的人才却是当今之急而不易得。文化事业非立竿见影,何况又要能行销国际。这 种经纪人必须具备基本人文修养外

1)必须研习艺术史,通晓各种艺术技巧、

2) 公关及外语能力,

3) 创业精神及商业经营能力,

4)世界潮流及社会变动之敏感认知,

5) 坚强的意志及使命感。文化创意产业根据国情不同,创意产业产品有其特别销售技巧与对象。所以与其去实习别人经营方法(如目前得到文建会辅助到英国实习), 还不如以自己产品,自己的场地,透过各种行销管道去研发出一套经营台湾创意产业之道。无论是直销、分销,参加商展、研发智慧财产权等等都必须以台湾文化创 意为主才能使此产业达到经济利益。

文化创意产业必须国内&国际同时并进

笔者夫妇七月参加在韩国的改造联合国的国际会议后回台湾与一些参与文化创意的负责人交谈得知国内目前还在开会阶段不知何时才会讨论出结果,似乎文化产业进 军国际还需数年后这实在令人忧心,因为我们文化产业外销已慢先进国家数十年,所以国内开始提倡之同时必须马上向国际进驻,否则时不我与。文化产业必须国内 与国外同时进行并互相联繫。在此除了具有创意及特色的文化产品外,在国际尚要有重要据点,经常且长期介绍、展示、促销,并将效益带回国内,如增加观光旅游 及文化欣赏等。如在纽约或巴黎等大都市设置『台湾文化产业之窗』经常展售国内传统及当代具特色的文化产品并将台湾的文建会、观光局、新闻局、外交部、艺文 界及民间厂商资料,具体而微地透过CD、DVD、卡带、书籍、艺品、产品等推广出去,每年再举行一些文化盛会,该是从事这种文化建设的起码做法。如此不但 能为台湾文化产业打开赚进外汇一条路成为台湾经济建设的一环﹐并且能籍助文化的力量宣扬台湾的人文、景色及民主自由,加强国际上的可见度,以发挥文化外交 及经济建设的功能。

纽约市为文化创意产业大本营

纽约市有很多世界有名的美术舘(本舘附近有大都会美术舘及现代美术舘的产品行销店museum store)及与艺术有关学院,加上每年市政厅来自世界的各种产品的行销展,各种有关此行的研讨会,所以如只开一个产业展销中心,纽约是唯一选择。有志于 此业的人才最好能来世界第一大都市及现代艺术中心的纽约市学习及运作。笔者在纽约从事艺术经纪四分之一世纪有馀,而且一直关心及参与国内的艺术经纪,对国 内与国际的艺术界均相当瞭解并拥有整栋大楼的展示空间:『陈锦芳美术舘大楼』。我们的美术舘大楼坐落于纽约市苏荷区,建造于1996年,共6层楼,每层约 100坪,为纽约市最大私人艺文空间(市值超过1500万美元),目前闢为『新世界艺术中心』(策展、出版、行销),及以东西文化交流及倡导新文艺复兴为 主旨的『陈锦芳文化舘』,除经常展示创办人陈博士的『新意象派』画作外从事了不少国际艺文及文化交流活动。在文化产业上单就陈博士的智慧财产权部分,目前 就有在33个国家近300本教科书及艺术书上被使用,其他相关的艺术产品如杯、盘、袋、垫、衣饰、录影带、日曆、画卡、书籍、版画、海报等不胜盛举。如能 善用『陈锦芳文化舘』的空间,闢一『台湾文化产业之窗』进行展示及促销,并善用该舘之关係、经验等资源加紧立足及发展,或许是目前最佳的捷径之一。至于人 才的培训,政府可利用在国外留学艺术、设计及经济的学生,或派人到纽约相关产业或本舘来实习,透过亲身参与的经验,期造就一批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尖兵!
请在脑海裡想像这一景象!当你走到纽约市世界艺术中心的苏荷区看到一座艺术大楼有个sign:『台湾文化产业之窗』,室内有台湾的文物,很多的观众正在看 台湾的观光景色影片。四周有与台湾有关的历史、原住民文物、民情风俗、外交、新闻等资料,这里有台湾的电影、音乐、舞蹈、戏剧CD, DVD,台湾的布袋戏,及创意产品,一切Made in TAIWAN。有些顾客正在洽谈订购,有些人正在此研究台湾为什麽被称为”Formosa”,台湾来此实习的学生正在该舘资深的职员下训练如何拿订单,如 何销售台湾产物…这不只是梦,这可以马上实行。因为『陈锦芳文化舘』及其一直从事的事业已具有相当的条件、经验可以利用。
古人说,敝帚自珍。这是笔者的经验之谈并且是我们奉献国家的机会。请行政院文化创意产业委员会、文建会、新闻局、国艺会、教育局、观光局等有关单位给予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