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必须给予机会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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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必须给予机会表现

 

以台美人的文化来展现比较能与美国主流社会接轨。当然台湾的优秀表演团体能来是很好的。但我建议他们应能在外国的场地表演,发挥更大效果。但我们不 要忽略各地本地人才。人才必须给予表演、展览机会,人才必须鼓励及扶持。扶持就是要让艺术家有收入。台湾的艺术家在国内因爲有国家的栽培,展览的地方,经 费供给,自己同胞观衆的支持,这些艺术家一般而言都有教师薪水,表演的演费或展览卖画,又有学生课外补习音乐美术,所以一般来说在国内艺术家是相当幸福 的。反观在海外的艺术家是相当辛苦的,因爲他们没有基本群衆的支持与鼓励。他们以无比的毅力继续创作,但是当他们发表时,常会“赔钱 ”。文化週如果举办音乐会或表演,很多人都负责卖票,但是画展一般都因无人力财力常是将画挂上牆壁而已,其他就看画家去自力救济了。以一个画家来说将一张 空白的画布画好到装框到製箱,运送到展场佈置,寄送请帖、广告到开幕导览、解说,营运到收场运回,点点滴滴不但都要付出心血且必须有一笔钱来办。如果数月 或数年累积下来的作品展览时都无人收藏,他如何继续画下去?开幕式一般人潮很多,大家忙着交际,以后每天很少人是一般正常现象。所以常常有人会问“画展卖 画吗”?如果卖画也会被人批评商业化: 爲什么画展在卖画?那么其他什么时候卖画呢?难怪台湾的父母不鼓励孩子做画家!爲什么我们看医生、律师、会计师等我们都知道要付费,爲什么艺术就是免费 的?如果画展不能卖画,又要一笔开销,画家是无法继续的。如果他们都没收入只有开销(尤其画材是很贵的)他们如何生存并继续努力?艺术家都是积数十年栽 培、奋斗而来。没有才气与坚持无法成家,而成家后更必须以更大财力,人力去经营才能在国际上有地位。

常有人问我“陈锦芳画这张画要多久”? 我常说“大概一星期或一个月,但是必须积累了半世纪的追求与努力才能画出此作品”。。我们做义工又捐献。我们每次的展览都须数万元准备,况且我们是企业经 营的文化艺术公司,费用庞大。要建立陈锦芳世界艺术家的领导地位及提拔其他画家,我都认爲不难,但必须有很大的财力,我们是非营利组织,一般必须靠捐献, 但我们都以卖画来维持,让买者享受减税。

世界上有数百万画家,要能自创一派并要求取得艺术史定位实在是奇蹟,所以前文建会主委陈其禄撰文说陈锦芳是台湾的奇蹟。就我个人的经验文化交流不亚 于政治的“Lobby”游说影响,我们数十年除固定在自己的艺术中心画展外,锦芳在各地的画展、演讲百多场,并做了很多学术艺术探讨会。我觉得我们做了很 多金钱买不到的文化外交。如锦芳被邀请在世界科学家会议,世界Artist会议,世界领袖会议, 在『世界与会者都知道锦芳是artist from Taiwan.一个由台湾来的画家 。所以我认爲艺术家成名不只是个人的荣耀并且是国家的瑰宝,不但能贡献自己国家更能贡献人类。

常有美国人对我说 “如果锦芳是犹太人,早就名扬世界。 在1980年,纽约一家很大画廊老闆对我说『只要锦芳将陈改爲Cohen,我可以保证他成名,以他的艺术学术一定可以让很多大收藏家收藏,其画价就可以高 涨而价值连城。』比如世界大画家夏嘉尔成名前他的画只有犹太人买。现在他的作品是美金数百万到数千万,他的好版画也要数万美元。现在要买他的好油画只能找 犹太人买,真是“肥水不落入外人田。毕卡索一生风流又有很多贵人,如前法国文化部部长就是完全支持毕卡索。毕卡索死后,其艺术遗産捐给法国政府约数十亿美 元。『用钱买艺术、文化』,『画是牆壁上的地皮』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艺术与经济商业是不可分割的。依我30年在世界艺术圈的经验我觉得外行人很难真正瞭解 国际艺术界的运作。但是台湾要如何栽培能在世界成名的艺术家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艺术家需要国家民族的支援。

世界文明国家都知道栽培自己的天才在世界取得艺术地位,不但爲国增光并且增进外汇以艺术産业来强化自己国家的经济,如美国、法国、荷兰。您可曾想过 梵谷爲荷兰每年观光,及艺术産业赚进多少外汇?梵谷的画如果不是在拍卖时拍出八千多万美金他会家喻户晓吗?难道因爲拍卖商业行爲,梵谷的画就不是艺术了 吗?其实愈有价值有定位的艺术家愈有人抢标。现在不是梵谷的时代了,不必等到死后才出名,现今社会愈有地位艺术家的画愈有人收藏。在资讯如此发达的社会, 全世界艺术市场运作完全商业化。所有画展活动不但需要钱且需要大资本才能办好活动。资本愈大才能做愈大的投资去彰显其推动艺术地位及市场的价值。

每年世界艺术市场有数千亿美元的交易(不包括世界智慧财産权),仅去年世界智慧财産权就有114亿美元的市场,所以目前世界大美术舘,大博物舘除了 在收藏、展览以期借艺术教育来提昇人类心灵,丰富大衆的人文生活外更致力于艺术産业的经营,使好的艺术能彻底透过十足的商业化进入家庭生活,同时将艺术産 业的收入做为维持整个庞大美术舘的开销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收入靠门票,及捐款。愈大的美术舘挟其财力、物力、人力做的愈好,如纽约大都会美术舘的的文创産 品之多,分销及批发至世界各地是衆所皆知的。我们的『陈锦芳文化舘』是世界博物舘商店协会的会员,博物舘商店协会多年来也开始艺术産业的授权自製产品。经 过授权,陈锦芳在目前33个国家200多本教科书中有介绍其作品及思想,并且有很多产品如日曆,卡片等等。台湾的故宫及历史博物舘也有很多艺术産品但是未 做到国际化。台湾的大学也开始做“艺术産业“及经营的课程传授。笔者因爲在此方面实地从事艺术经纪,艺术中心及艺术产业之经营,所以也接到某些大学请我回 去开课。总之台湾如能在艺术産业方面努力,不但可争取巨大外汇而且可同时发扬台湾文化。

艺术创作时是艺术,以后就必须靠商业化来经营。如果国人的观念没有改变还认爲艺术不能商业化,怎能谈艺术産业? 如果台湾人不买票看表演,不收藏画作,台湾的艺术家连生存的条件都不够,如何有艺术産业?。

匆忙中完成此文,实在是一言难尽,在此抛砖引玉,并请不吝指教。

侯幸君于纽约 洛杉矶太平洋时报